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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严控售后回租业务金租公司违规被罚十三项监管要求

2023-12-01 15:05:04 來源: 搜虎网 作者:搜虎网

  

同时,《通知》对售后回租业务提出了明确的监管要求。 《通知》推出后不久,两家金融租赁公司因“售后回租”业务等违规行为被罚款。

新规严控售后回租业务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融资租赁公司积极响应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发挥直接租赁、经营租赁等特色功能,盘活企业固定资产,优化资源配置,满足企业技术改造需求,提高企业技术水平。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对企业发展、促进消费增长发挥了积极作用。 深度服务航空航运业、绿色新能源等行业,推动大国将重型武器投放到天、陆、海。

同时,为更好引导和促进行业规范发展,《通知》从完善公司治理和内控管理机制、规范融资租赁经营、提高金融监管有效性四个方面提出十三方面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监管协作机制。 监管要求。

通知提出,严格规范租赁业务。 建立租赁物品负面清单,严格限制售后回租业务中的租赁物品范围为设备类资产,要求金融租赁公司不得使用乘用车以外的消费品作为租赁物品。

同时,针对一些企业偏离主业定位,盲目发展壮大,将售后回租业务异化为准信用业务的问题,《通知》要求各金融租赁公司合理控制业务增速和杠杆水平,控制售后回租业务。 实行配额管理,大力发展直租业务,力争2026年实现全年新增直租业务占比不低于50%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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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了解到,《通知》的售后回租业务主要指融资性售后回租,即承租人将其拥有的物品出售给出租人,出租人再将物品出租给承租人。 这是承租人和供应商为同一人的特殊融资租赁业务。 常见的情况是企业将自有厂房和土地出售给金融租赁公司,同时与金融租赁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将厂房和土地从金融租赁公司租回。

与直接租赁相比,售后回租主要具有租赁物限制少、融资比例高、融资周期长、资产负债结构改善、资金用途广泛等优点。 同时,除了税收政策调整可能会给售后回租业务双方增加额外成本,从而产生税务风险; 售后回租交易中,存在承租人将其不拥有所有权或已设立抵押的租赁物转让或质押给出租人的租赁物出售的风险; 而由于在售后回租交易中,租赁的动产(如机器设备等)始终由承租人占有,对于出租人来说,存在承租人将动产转让给承租人的风险。出租人。 转售租赁房产或设立抵押或质押的风险可能是监管关注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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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人士援引监管《通知》称,为进一步发挥售后回租业务普惠金融功能,帮助小微企业、涉农企业盘活设备资产,促进创新升级,加强售后回租业务监管。相关企业,也可能成为重中之重。 记者注意到,上述新规出台后不久,上个月就有两家融资租赁公司因“售后回租”业务等违规行为被罚款。

两家银行因金融租金被罚款

上月初,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网站公布了相关处罚信息。 表明农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简称农银金融租赁)因售后回租业务,对承租人拥有的租赁财产所有权不完整; 售后回租业务的租赁财产不完整。 对非承租人实际拥有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上海监管局(简称:上海监管局)根据银行业监管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根据《公司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农银金融租赁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70万元。

同时,王光(时任农银租赁基础设施事业部总经理)对农银租赁售后回租业务承租人拥有的租赁财产以及售后回租的租赁财产拥有不完整的所有权。企业实际上并不属于承租人所有。 其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上海市监察局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其“警告”处分。

违规租赁房屋处罚_租赁违法处理_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以往在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中,存在协助承租人或合作机构捏造贸易背景,通过福费廷、国内信用证等方式从金融机构非法获取资金的情况。在监管套利等情况下,相关业务一直是监管的重点。

记者了解到,在上述农银金融租赁被罚款后不久,上月中旬,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同一份行政处罚信息,华夏金融租赁因不符合监管要求,租赁财产的存在; 售后回租业务管理不善。 从审慎角度看,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云南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业务规则,存在部分资金使用违反规定的情况。资金支付土地押金。 并处以人民币60万元罚款。

一位业内人士直言,值得关注的是,《通知》明确规定:“严禁新增非设备售后、回租业务”。 这一规定对很多金融租赁公司造成了毁灭性的影响。 预计未来将会有更多的金融租赁公司因相关违规行为被罚款。

另一方面,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也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强化监管,指导融资租赁企业落实《通知》,纠正偏离租赁本源、非融资租赁等问题。规范运营,引导行业做真租赁、真经营。 租赁,专注于为实体经济提供专业的融资租赁服务,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中国金融将持续关注融资租赁行业的未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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