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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半年共102起网络涉法谣言特征分析

2023-08-19 01:00:58 來源: 搜虎网 作者:搜虎网

  

编者注

近年来,网络谣言已成为扰乱舆论秩序的一大痼疾,政法部门频频介入,亟待有效打击。 本研究汇总了2023年上半年网络涉法谣言242起,总结了2023年上半年网络涉法谣言的特点,提出谣言治理建议,供相关部门参考。

典型

2020谣言治理报告__治理谣言的法律

经梳理,242条涉法网络谣言中,涉及安全事故、冲突、恶性刑事案件等突发事件的涉法网络谣言有102条,占观察样本总数的42.1%; “儿童失踪、器官转运”等拐卖儿童传闻甚嚣尘上,涉及全国多地。 涉及火灾、爆炸、地震、地质灾害等公共安全谣言30条,其中“中国遭遇‘虫雨’”、“三峡大坝着火溃决”等两条谣言源自海外媒体。 涉及警察、官员、军队的谣言有27条,占总数的11.16%; 热点事件发酵过程中谣言层出不穷,“江西高中生胡某宇失踪”、“C6276高铁拍打事件”、“南宁‘天价’停车费事件”等14起社会热点事件中,谣言传播现象突出。 由于热点事件的关注度较高,此类谣言往往呈现出高强度传播的特点。

特征

1 短视频平台成为谣言主要“温床”

在人人都是传播者的网络时代,网络平台在为网民构建网络公共话语空间的同时,也被有欲者利用,成为编造、传播谣言的“温床”。 据统计,上半年,涉法谣言通过今日头条、百家号等自媒体平台、QQ微信群、微博、贴吧论坛、知乎、豆瓣、小红书、传媒资讯等平台传播。 242条涉法网络谣言中,来自短视频平台的谣言有111条,占比45.9%。 一方面,这与近几年短视频平台深度衰退、用户急剧增加、内容发布门槛较低有关; 另一方面,短视频生动直观,信息量大。 比图文内容更容易获得网友的信任,也给了造谣者可乘之机。 此外,源自QQ等社交平台和头条等自媒体平台的谣言数量分别占44条和42条,成为继短视频之后第二大谣言传播渠道。

2 流量经济构成谣言肆虐的底层逻辑

从表面上看,网络谣言的传播与媒体平台的蓬勃发展密切相关,但从根本上来说,流量经济才是谣言的底层逻辑。 在流量经济的推动下,一切能产生流量、能变现的信息都备受追捧。 为了追求流量带来的经济利益,一些自媒体和网友不惜诉诸法律,炮制谣言。 在242起涉法网络谣言中,官方通报明确称造谣者目的是“博眼球、吸引流量”的仅有54起,足见流量经济的驱动力。 此外,在一些热点事件中,谣言也频频出现。 以“胡某宇失踪事件”为例。 在舆论发酵过程中,只要在网络平台上提及“胡某宇”、“致远高中”等词语,就会获得粉丝和流量,相关视频的观看量很容易达到数十万。 ,一些相关博主在短短几个月内粉丝数量增加了十倍以上。 在可观收入的刺激下,一些非法自媒体在“热点”的同时,自己“制造热点”,散布耸人听闻的谣言,事件真相被谣言重重包裹。

3 煽动矛盾、煽动情绪是散布谣言的常见手段

梳理发现,挑起矛盾、煽动情绪已成为造谣、散布谣言的常用手段。 比如,“江西萍乡彩礼1888万”、“16岁哑女被逼嫁”、“安徽女子称自己在一次家中被前夫强奸”等涉性别谣言。直播”、“哈尔滨副市长斥责交警违规停车”、“深圳城管上门没收小贩三轮车”等政治谣言,无一不是针对“性别对立”“性别对立”等敏感点。当前舆论场上的“官民对立”,通过挑起矛盾、加速谣言传播来刺激公众神经。 谣言制造者还善于利用公众的焦虑、好奇和对弱者的同情。 例如,公共安全谣言从公共生命安全角度煽动公众恐慌; “父母为生抛弃后捡垃圾”等展现社会“艰难的一面”,调动公众同理心,助长谣言流行。

_治理谣言的法律_2020谣言治理报告

4 热点事件“异地造谣”增多

由于热点事件的网络流量巨大,自媒体往往蜂拥而至,导致近年来热点事件的谣言现象愈发突出,不乏“谣言”的案例。传播到不同的地方”。 仍以“胡某宇失踪事件”为例,虽然江西警方已向当地造谣网民陈某贵通报了处理结果,但由于办案程序等因素,来自外地的造谣者直到2023年5月才及时处理 事件处置近4个月后,陕西省神木市公安机关仍未对当地网友徐某某利用胡某宇事件散布谣言、分流群众的行为进行处理依法。 造谣者远在千里之外,却“编辑”来历不明、真相不明的网络视频,然后在网络上传播,修改编造文案,混淆视听。 。

5 人工智能炮制的谣言给治理带来新挑战

人工智能内容生产的发展给当前的信息传播格局和网络舆情带来了颠覆性的变化。 ChatGPT等人工智能的应用,极大提高了虚假信息生产和传播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 然而,与普通网民制造的网络谣言相比,人工智能技术却表现出了强大的“造假能力”。 它可以轻松模仿新闻报道和网络帖子的语言风格,使谣言内容更加生动、逼真,真假难辨。 2023年5月,甘肃省平凉市公安局崆峒分局网安大队侦破一起网络谣言案件“火车冲撞筑路工人致9人死亡”。 犯罪嫌疑人利用人工智能软件修改了新闻发布的时间和地点。 编辑。 这一传闻也直接适用于平凉、兰州、陇南、定西、庆阳等地。 造谣的成本虽低,但负面影响却很大。 当前有观点认为,要警惕人工智能成为“造谣机器”,扰乱网络传播秩序,掀起更大的社会信任恐慌。

治理建议

一、发挥监管作用,强化平台责任

在流量经济底层逻辑的驱动下,为了辟谣、遏制谣言显现出实际效果,需要从资金流的角度压缩互联网平台的发布、审核等责任,缩小平台的范围。以触​​及平台核心利益的方式,以获取流量、放宽审核标准等侥幸空间,真正实现对平台的管控。 在网络平台管理方面,我国网信部门结合不断变化的舆论环境,及时发布《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关于加强“自媒体”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继续完善互联网平台管理制度。 互联网信息系统和公安机关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确保各平台落实“虚假内容或争议信息标注”、“完善谣言标注功能”等细节。以防止谣言的传播。 谣言管理浮出水面。

二、加大整改力度,强化警示震慑

_2020谣言治理报告_治理谣言的法律

对于相关部门来说,发现海量信息中隐藏的谣言并及时进行辟谣只是战胜谣言的第一步。 进一步治理网络谣言乱象,需要开展常态化、系统化整治工作。 今年上半年,公安部网信局部署开展为期100天的打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 是此次专项行动的典型案例,强化了预警功能,取得了一定成效。 各政法部门可结合系统工作特点,积极开展类​​似的辟谣专项行动,积极探索网络谣言长效治理机制,加大震慑力度,全面提高谣言传播的法律成本。

三、关注热点事件谣言,完善辟谣动态机制

鉴于热点事件谣言数量多、知名度高,政法部门需要高度重视、迅速处置。 但观察发现,与14个热点事件相关的谣言中,有13个谣言仍处于辟谣阶段。 由于维权程序复杂等多种原因,涉事造谣者并未受到依法处理。 在“河南省滑县一男子持刀杀害妻子”等重大涉法舆情事件中,官方报道仅提及“少数网友在网络上散布虚假信息”。 辟谣迟缓、责任追究不力。 有关部门还需要主动提高对热点事件谣言的重视程度,健全动态辟谣机制,及时通知和处理谣言制造者,利用热点事件增强辟谣的社会效果。

四、加强技术赋能,提升谣言管控水平

在当前的网络谣言治理中,技术缺陷仍然是影响治理效果的重要因素。 例如,时下短视频传闻甚嚣尘上,但目前的算法技术在检测文本形式以外的多媒体内容方面较弱,挖掘短视频等多媒体信息特征还有很大的空间; 机器对谣言的识别不够准确,互联网平台人工审核难以应对人工智能自动化量产谣言的挑战。 因此,为了缓解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带来的智能网络谣言影响,各网络平台和相关部门需要提高“技术管理技术”水平,完善和普及全网抓拍比对各种形式的文本。 科技手段,不断增强技术赋能,以实现精准高效的谣言识别和压制,为网络谣言的处置提供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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