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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宁市人民法院提醒:伪造货币的,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2023-10-25 13:07:16 來源: 搜虎网 作者:搜虎网

  

一位河南小伙子来江西旅游,住进了车站附近的一家酒店。 他在抽屉里发现了10万张“钞票”。

万宁市人民法院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条【伪造货币罪】伪造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有期徒刑、罚款或者没收财产的情形: (一)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的; (二)假币数量特别巨大的; (三)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第一百七十一条【贩卖、收购、运输假币罪】出售、收购、运输假币或者明知是假币,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拘役,并处罚金2万元。 处二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此外,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或者没收财产。

【新闻普法】小伙入住车站附近宾馆,竟在抽屉里发现了10万“纸币”__【新闻普法】小伙入住车站附近宾馆,竟在抽屉里发现了10万“纸币”

【财务人员购买假币、将假币兑换成货币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购买假币或者利用职务便利,将假币兑换成货币的,处以下有期徒刑:三年以上但不超过十年。 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新闻普法】小伙入住车站附近宾馆,竟在抽屉里发现了10万“纸币”_【新闻普法】小伙入住车站附近宾馆,竟在抽屉里发现了10万“纸币”_

伪造货币或者出售、运输假货币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第一百七十二条【持有、使用假币罪】明知持有、使用假币,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处一万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五万元以上有期徒刑。 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或者没收财产。

新闻普法

“新闻普法”栏目是万宁市人民法院推出的一系列普法短视频。 根据热点案例和社会关注的话题选题进行呈现、创作和普法解读。 借助短视频这种活泼生动的表达形式,可以更加贴心地传递法治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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