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17 19:04:25 來源: 搜虎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现在市场上有一些所谓“食品级”的儿童化妆品、儿童口红,宣传为可食用,吸引家长购买。 但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案例简介
近日,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对辖区某公司网店在某平台进行检查,发现该当事人在销售一款儿童润唇膏时,宣传称:该产品为“食品级”。
根据国内普通化妆品备案凭证和生产企业的《说明函》等证明材料,执法人员确认涉案产品中添加了一些可用于食品生产的原料,但产品属性为“普通化妆品”。化妆品”而不是“食品”。 “食品级”之类的说法没有任何依据。
法律分析
根据《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儿童化妆品标签不得标注‘食品级’、‘食用’或者与食品有关的图案等文字”化妆品和食品是两个不同类别的产品。 根据不同的法律法规,适用不同的产品标准、原材料要求、生产条件等。
当事人在商品标题、详情页发布含有“食品级”内容的广告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虚假广告:(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保质期、销售状况、所获荣誉等信息或者内容;与商品或者服务相关的销售状况、获得的荣誉、承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产生实质性影响的”,构成违法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 根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松江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消除相应范围内的影响,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温馨提示
1.化妆品和食品是两种不同类型的产品。 根据不同的法律法规,适用不同的产品标准、原材料要求和生产条件。 它们是完全不同的东西。 没有所谓的“食品级”化妆品。 经营者在宣传化妆品时严禁使用“食品级”、“食用”等词语误导消费者,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消费者在购买化妆品尤其是儿童化妆品时,一定要明确,化妆品的安全性与是否“能吃”无关。 评价一种化妆品是否安全,需要评价其原料的安全性,同时评价其产品配方、生产工艺、使用方法、储存条件等。
(供稿:上海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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